平均重量

平均重量系统

本白皮书旨在概述平均重量法规(欧洲)以及平均重量系统如何帮助客户遵守规定。 它侧重于包装人员本身的活动和行为,以及包装产品的标记和管理方式。 

注意 – 在英国脱欧和英国退出欧盟之后,目前尚不清楚该立法是否会留在英国,但我们一定会在出现新信息时更新此页面。 本指南适用于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 在欧洲以外,世界其他地区使用最小重量系统并使用 SPC (统计过程控制)。 两种系统都有其优点和缺点,但所销售国家的立法决定了使用的控制系统。 

内容

  • 什么是包裹?
  • 三个包装工的规则
  • 可容忍的负误差
  • 必需的检查
  • 平均重量系统设备
  • 包裹的实际内容
  • 皮重
  • 数量控制系统
  • 保存记录
  • 标志
  • 进口商和平均数量
  • 更多信息
  • 处罚
  • 主要立法

“平均重量系统”涵盖按重量或体积销售的包装商品,适用于出售的食品和非食品。

涵盖平均重量系统的法规——2006 年度量衡(包装货物)条例——控制了包装货物批次的总体平均数量。 它们适用于在没有客户在场的情况下组成的包装,旨在按重量或体积以预定的恒定数量进行销售。 它们不适用于包装内数量不同的“标准重量”物品——例如,您支付的价格取决于每件物品的重量的预包装奶酪。

这些管制既适用于制造包装商品的贸易商,也适用于进口包装商品的贸易商。

这些法规的作用是确保“平均”包装的货物包含货物声明的重量或体积,这有助于提高客户对声明数量的信心,同时确认和定义对包装过程中固有的数量变化的可接受公差.

什么是包裹?

当购买者不在场(通常在制造环境中)的情况下,产品及其容器在组合时成为一个包装,因此如果不打开或更改容器,则无法更改数量。

小于 5 克或 5 毫升的非常小的物品,或超过 25 公斤或 25 升的大件物品不在本条例范围内,但数量仍需至少为声明的数量。 也不包括按长度或数量出售的商品。 如果您对您正在包装或进口的产品有疑问,请联系您当地的贸易标准服务以获得专家建议。

三个包装工的规则

一批包装好的货物在生产时必须符合以下三个规则:

  • 规则 1:包装的实际内容平均不得少于标称数量(包装上标明的重量或体积)
  • 规则 2:低于标称数量的包裹比例——“可容忍负误差”或 TNE——必须低于规定水平,一般不超过 2.5%
  • 规则 3:任何包裹不得低于标称数量超过 TNE 的两倍

可容忍的负误差

下表列出了遵守这三个规则时应使用的可容忍负误差 (TNE) 值。

TNE 值 - 可容忍的负误差

必需的检查

包装商有责任进行足够严格的检查,以确保满足包装商的所有三项规则。 这意味着您应该建立一个系统:

  • 正规化并控制生产过程
  • 制定有效的抽样和检查计划
  • 规定适当的目标数量
  • 控制限制
  • 使用和维护适当的设备进行检查
  • 培训员工
  • 保留适当的记录

您有责任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确保包装中的产品数量符合三个规则的要求:

  • 使用合适的设备测量每个包裹的内容

… 要么

  • 使用合适的设备检查从生产中统计选择的包装样品并记录结果

将包装商品进口到英国的进口商应参考下面的“进口商和平均数量”部分,了解他们的责任概要。

平均重量系统设备

用于执行检查的设备必须适合其用途。 这意味着它应该具有合理程度的灵敏度和准确度(测量到您生产的封装的 TNE 的 0.2 单位)并适合使用它的环境。

包装货物平均重量系统

例如,标称数量为 200 克的包裹允许 TNE 为 9 克; 因此 0.2 x 9 g = 1.8 g。 在实践中,这意味着刻度间隔为 1 g 的仪器将适用于制作包装或对其进行检查。

设备必须经过校准和准确,并且必须保留任何维修/更改的详细信息。 向您当地的贸易标准服务机构咨询有关特定设备的建议。

包裹的实际内容

包裹的实际内容物(净重或体积)是包裹的总毛重(包裹加上内容物)减去包裹的重量。

注意:在包装液体时,通常的做法是按重量检查包装中货物的实际数量——而不是测量体积——通过使用以下公式计算当量重量:体积 = 质量除以密度。

皮重

没有内容物的包装重量称为“皮重”。 如果包装重量的变化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则可以假设皮重是恒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包装的实际内容很容易通过简单的减法来确定。

但是,如果皮重因包装而异,则必须通过确定包装可能的最重并相应调整包装的目标重量来考虑这一点。

如果无法保证包裹的重量一致,则必须通过“破坏性测试”对包裹进行最终检查,其中包括打开包裹,通过称重或测量内容物来确定其实际数量。 为了避免破坏性测试,您应该向您的包装材料供应商指定包装重量的可变性必须足够大,以便可以使用毛重和简单减去标准皮重。

有关确保皮重一致的更多详细信息和建议,您应该联系您当地的贸易标准服务。

平均数量系统

当包装过程可变性(标准偏差)始终小于产品的 1 TNE 时,平均要求规则(包装者规则 0.5)是最关键的。

当过程变异性超过 0.5 TNE 时,目标数量(您设置灌装机填充每个包装的数量)必须超过声明的数量,以符合三个包装商的规则。

包装货物平均重量系统

如果您在生产运行中测试的项目少于 50 个,则必须在目标数量上增加抽样限额,即增加填充数量。 一次生产运行是生产 10,000 个包裹所需的时间(最少一小时,最多一天)。 不同的产品需要不同级别的检查和测试。

有关更多详细信息和建议,您应该联系您当地的交易标准服务。

保存记录

如果您通过统计抽样检查包裹,您必须记录您进行的检查。 这些记录必须表明您已经遵守了三个包装商的规则。 建议您至少记录产品、批号、日期、批次中的包装数量、检查数量和检查结果。

还必须记录检查表明必要的更正和调整。 从包裹离开您的财产或产品的保质期(以最早者为准)起,记录必须保存 12 个月。

标志

要求的标记必须在正常展示条件下易于辨认和可见。 这意味着要考虑阴影和对比度的使用。 包裹必须标有以下内容:

  • 名义数量的声明。 该声明必须是公制的,并且规定了标记的大小——例如,对于 500 克的包装,标记必须至少 4 毫米高
  • 您的姓名和地址。 或者,您可以提供要求您代表他们制作包装商品的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确保在正常展示条件下满足标记的可见性要求的一种方法是将标记放置在容器的前面,或者可能是顶部。 大多数平均重量系统会将标记作为打印格式符号的一部分进行处理。

如果您在 (EU) No 1169/2011 关于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信息的法规范围内包装食品,请记住食品名称和净数量(重量或体积)必须出现在同一视野中.

此外,包装在液体介质中的食品必须同时标注排干净重和食品净重。 如果包装在油介质中,此信息是自愿的。

您可以自愿在包装上打上 E 标志,但仅限于至少 5 克或 5 毫升且不超过 10 公斤或 10 升的包装上。 它必须至少有 3 毫米高、不可磨灭、易读并且与数量声明出现在同一视野中。 E-mark 表示产品已使用平均系统包装。

包装货物 E 标志平均重量立法

E 标志可作为在整个欧盟 (EU) 销售的商品的计量护照。

如果出口到欧盟,那里的进口商将负责确保包装符合平均数量指令的要求(指令 76/211/EEC,该指令近似于成员国有关按重量制造的法律或按某些预包装产品的体积)。 英国生产商可能会被要求提供包装符合指令的“必要保证”。

威尔梅克 6.13 就欧盟进口商可能寻找的证据提供指导。

进口商和平均数量系统

如果您将货物进口到英国,您有责任确保包装符合三个包装商的规定并正确标记。 但是,您可以从实际包装商处获取并保留合适的文件(在包裹离开您之前),以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包裹符合数量要求。 平均重量系统和平均重量软件可以通过处理不合格产品的计算和提醒操作员来大大减轻负担。

提供文件的人必须具有适当的身份(例如,认可的测试实验室或国家计量服务机构),并且文件包含的信息应经过验证。

延伸阅读文章

在 31 年 2022 月 XNUMX 日之前,如果一个包装从欧盟成员国进口到英国,只要有欧盟包装商或进口商的联系方式,就不必在标签上显示英国进口商的联系方式。

平均重量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是平均体重系统? 平均重量制度旨在确保包装货物的平均重量或体积不低于包装上的申报数量。 该系统对于维持客户对产品数量一致性的信任和信心至关重要。

  2. 平均重量系统的关键规定是什么? 管理平均重量系统的主要法规是 2006 年《度量衡(包装货物)法规》。这些法规主要侧重于确保包装货物的平均数量不低于包装上声明的数量。

  3. 平均重量系统是否适用于所有包装货物? 平均重量制适用于按重量或体积销售的商品。 然而,它们不包括小于 5 克或毫升的极小物品和超过 25 公斤或升的大物品。 它们也不适用于按长度或数量出售的商品。

  4. 三个包装商在平均重量系统中的规则是什么? 三个包装商的规则包括确保包装的平均含量不低于标称数量、允许的负误差在规定的限度内以及对单个包装的最大允许短缺量有限制。

  5. 在这种情况下,什么是可容忍负误差 (TNE)? 可容忍负误差(TNE)是平均权重系统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它定义了包装商品标称数量的负偏差的可接受水平,确保公平实践和消费者保护。

  6. 根据这些规定,包装商的责任是什么? 根据这些规定,包装商负有多项责任。 他们必须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遵守三个包装商的规则,使用适当和准确的设备,并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这些检查。

  7. 平均重量系统检查需要什么设备? 进行平均重量系统检查所需的设备需要灵敏、准确并适合特定的包装环境。 包装商必须定期校准和验证该设备的准确性。

  8. 包裹的实际内容如何确定? 为了确定包装的实际内容,测量包装的总毛重,然后通过减去包装材料的重量进行调整。 在某些情况下,该过程可能涉及对可变皮重的调整。

  9. 质量控制系统有哪些要求? 需要数量控制系统来确保遵守包装商的规则,特别是在包装过程的变化可能影响每个包装中的产品数量的情况下。

  10. 包装商必须保留哪些记录? 包装商必须保留所进行的所有检查、检查结果以及对包装过程所做的任何调整的详细记录。 这些记录应保留至少 12 个月或产品的保质期,以较长者为准。

  11. 包装上需要什么标记? 包装上必须包含某些可见且清晰的标记。 这些标记通常包括产品的标称数量以及有关包装商或进口商的详细信息。 在某些情况下,还包含“e”标志以表明符合欧洲法规。

  12. 英国脱欧对这些法规有何影响? 英国脱欧对这些源于欧盟法律的法规的影响仍有待完全澄清。 预计英国脱欧后对这些法规的处理方式会发生变化(如果有的话),但目前尚不完全清楚。

  13. 平均重量和最小重量系统有什么区别? 平均重量系统和最小重量系统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侧重点。 平均重量系统专注于确保批次平均值达到或超过标称数量,而最小重量系统则确保每个单独的包装符合最低标准。

  14. 统计过程控制 (SPC) 与这些系统有何关系? 统计过程控制(SPC)与这些系统结合使用来监视和控制包装过程。 SPC 有助于维持包装过程的质量并确保符合既定法规。

  15. 不遵守这些规定会受到什么处罚? 不遵守这些规定的处罚可能因司法管辖区而异。 其中可能包括罚款和法律诉讼,特别是在严重偏离规定标准的情况下。

  16. 这些系统可以与现有的制造流程集成吗? 这些系统设计灵活,可以与各种制造和包装工艺集成。 这种集成有助于维持质量控制并确保合规性,而不会中断现有的工作流程。

  17. 食品包装有什么特别注意事项吗? 对于食品包装,通常有额外的标签要求。 除其他具体要求外,这些可能包括需要在同一视野中命名食物并显示净含量。

  18. 进口商如何确保遵守平均质量体系? 进口商有责任确保包装的货物符合三个包装商的规则并有正确的标记。 这通常涉及依赖加壳商的文件和保证。

  19. 使用平均体重系统有什么好处? 使用平均重量系统带来了几个好处。 其中包括提高消费者信任度、遵守法律要求以及改进包装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20. 实施这些系统有哪些支持? 对于希望实施这些系统的公司来说,可以从各种来源获得支持。 这包括来自当地贸易标准服务以及平均重量系统和软件专业提供商的建议。 这些资源可以帮助您了解法规并确保合规性。